各位营友大家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第十条及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第五条之规定,中奖用户需缴纳20%的税金。
所以,从数据大本营2009年12月份的活动起,获奖用户领取奖品时需履行以下原则:
1、500元以上(含500元)的礼品,需由获奖用户缴纳奖品价值20%的税金;
2、获奖用户领取奖品时,税金由北京移动数据大本营代为收取,并统一向税务部门进行缴纳;
3、用户缴纳税金后2个月可在地税网站上查询完税记录。
在此对一直支持数据大本营的营友们表示感谢,祝各位虎年好运,虎虎生威。
北京移动数据大本营
2010-2-27